湖南高速路管理局原局长涉嫌170多次受贿4千万

2013年11月06日10:40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湘西(湖南) 11月6日电 记者刘希平 今天上午,湖南省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涉嫌受贿案,其涉嫌受贿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同案受审的还有冯伟林的妹妹冯霞以及妻子易杏玲。

  检察机关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局长(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非法干预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和服务区经营权等项目招投标,不经集体研究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利用过节、旅游、生日、搬家等名义,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据记者了解,冯伟林1963年出生于湖南湘潭,案发前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常务理事等。2011年8月17日,湖南省纪委宣布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冯伟林立案调查。其妻子易杏玲原系湖南省公安厅干部。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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